国务院决定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锚定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单位清查工作于8月开始。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来,我市按时完成了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主动承接国家专项试点工作,系统地测算了“国民经济行业智能编码系统”和“云技术行业编码系统”的准确度,验证了能源指标设置和填报方法的可行性,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国家有关部门科学制定经济普查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持;统筹推动投入产出调查与经济普查同步实施;扎实开展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检验普查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的可行性,解决新时期普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成员单位合作工作;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协调落实普查各项保障工作。
目前,我市已经录入“两员管理系统”的普查机构人员1155人,普查指导员2561人,普查员9508人。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 2024 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深入普查对象单位采集清查表信息。
经济普查是依法依规开展的政府调查,要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登记信息严格保密。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唐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本地普查机构举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315-284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