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交通管制期间,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如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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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交通管制期间,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如何通行

临时性交通管制期间,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如何通行

文章来源:唐山人才网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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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21日16时召开的唐山市政府新闻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主干道路(不含高速公路)实施每天24小时临时性交通管制,全面加强对出入市人员、车辆的查控,严防市外疫情流入、市内疫情输出。

疫情期间主要采取以下道路交通管控措施

对环市界进出我市的路口,采取设置物理隔离和道路检疫站等方式实施管控,非特别情况禁止通行。通过管住大交通,防止疫情流入输出。对环县域和辖区内其他行政区域的边界交通路口,由属地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安排交通管控措施;通过管好小交通,限制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在市内扩散蔓延。

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通行保障措施

在交通管制之后,坚持把保证防疫需要、保证民生需求、保证应急处置作为基本前提,对应急、救援、民生保障车辆及特殊需求车辆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凭通行证,测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后允许通行。

1.人民群众因急病就医、孕产妇转运、殡葬等紧急特殊事宜,需进出行的车辆和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后允许通行。

2.对于因防疫需要和其他公务的视察检查督查人员、防疫专家、媒体记者等公务人员和车辆,凭防控办制发的通行证允许通行。

3.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凭机关、单位制作发放的通行证允许通行。

4.水电气暖、通讯、环卫、粮油物资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人员,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后允许通行。

对于外地来唐的拉运防疫物资、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如果未带派出单位的证明,可以由在我市的接收单位证明,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后亦允许通行。

5.人员、车辆通行证和证明材料发放坚持“谁发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严格编号和留档制度,登记载明使用单位人员信息。经过的检查卡口也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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